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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機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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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 the Airpo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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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價值稅(VAT)退還服務

旅客可退税的資格
- 任何非泰國籍的旅客
- 非在泰國出境的航空公司之機長或飛行人員
- 乘坐在泰國國際機場出境的旅客
- 欲享此退稅優惠的旅客須於張貼有購物退稅標誌的商店購物
- 包括稅的商品總價不少於2000泰銖
- 沒有家鄉在泰國內
退稅申請過程
- 退稅申請表需要通過稅務局檢查,旅行者要將退稅文件(P.P.10 )與納稅單據而將要退稅的產品給予退務局官員查看,然后將在P.P.10 簽名而蓋章以及寫上日期。
- 機票預訂,登機手續時, 如果裝在你的行李內有價格超過一萬泰銖的首飾、黃金、手表、鐘表、眼鏡、筆等貴重物品。旅行者要讓稅務局官員檢查物品,檢查后稅務局官員將要簽名而蓋章以及寫上日期。
- 通過移民入境檢查后,
- 為了申請退還附加價值稅,要將 P.P. 10和高價物品給稅務局官員查看。

可申請退税的商品
- 是有標誌的旅行者在購物退稅店購買的商品。
- 乘座飛機的乘客購物商品后必須在60天內帶產品出國,
- 並不是禁運品,比如﹔炸彈、炮、槍和首飾等等。
- 申請退稅的商品總值必須不少於2000泰銖5。
- 商品要在國際機場通過海關檢查。
注释 : 購買貴重物品總值超過1萬銖/件,要將商品通過移民稅務局檢查而再次簽名而蓋章。
申請退稅所
退稅所有在泰國有8個國際機場服務,如下﹔素萬那普機場、廊曼國際機場、清邁國際機場、布吉國際機場、合艾國際機場、烏塔保國際機場、甲米國際機場、蘇梅國際機場。
Chiang Mai International Airport
Telephone : 0-5392-2245 , 0-5327-7265 FAX : 0-5327-7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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